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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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交2020年湖北大学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总结材料和评优申报材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29  发布作者:  点击数:

各学院:

  在学校领导的统一部署下,指导老师精心指导及同学们的积极参与下,今年我校研究生暑期社会实践所有校外实践、调研活动任务已经顺利完成。为更好地总结社会实践成绩、检验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成果,总结实践经验,宣传先进典型,学校决定收集各学院、校级团队总结材料,并对活动中涌现出的优秀团队、个人以及优秀组织单位进行评选,其中表现突出的,将推荐参加全省大中专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评优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

湖北大学研究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优秀工作者、先进个人、积极分子。

  其中,优秀工作者的评选对象为服务团(队)指导老师和学院社会实践工作负责人。先进个人和积极分子的评选对象为学生。

  二、材料要求和名额规定

1、材料要求

各实践团队根据活动情况上交暑期社会实践总结和调研报告(不上交相关材料的不得参与评优,后期不划拨相关经费)。

上交材料包括以下两部分:

1)学院暑期社会实践总结表;

2)校级团队和参与评优的院级团队社会实践总结:

1份团队社会实践活动总结(3000字以上,应包括团队基本情况、实践过程、实践效果、对外宣传等,并附5张以上图片)、优秀社会实践调查报告(12000字以上,一式三份),每个团队相关材料做成一个文件夹。

活动总结格式要求:A4排版;标题字体:(黑体,三号字,加粗);正文字体:(宋体,小四号字,行间距1.5倍);如配图需要文字说明,文字为12号楷体。

 2、名额规定

以下所有评优团队及个人需为经备案的社会实践团队及其成员。

1)优秀团队评选

每个学院可推荐1支院级优秀团队参加评优汇报,所有校级立项团队必须参加评优汇报评选委员会根据各实践团队的活动情况采取项目总结答辩形式进行评定。

2)优秀工作者

评选对象为参加今年暑期社会实践的带队老师和学院社会实践工作负责人,各单位可推荐申报1名优秀工作者。

3)先进个人

评选对象为参加今年暑期社会实践的学生,每个学院可申报1名先进个人。

4)活动积极分子

评选对象为今年暑期社会实践的学生。每个学院按照本学院社会实践校级和院级团队总数申报,每个团队1人。

  三、注意事项

1、学校在进行完校级评优后,将推荐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申报湖北省大中专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相关项目的评优。

2、学院、校级团队总结和各项目表彰申报材料,按照暑期社会实践文本规范提交,否则取消评优资格。请各院于911前提交暑期社会实践总结和调研报告,918日左右进行暑期社会实践校级优秀团队答辩会及总结会议。

3由学院集中收取上交材料包括《湖北大学2020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项目申报书》《湖北大学2020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备案表》《湖北大学2020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学院总结表》《湖北大学2020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申请表》《湖北大学2020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工作者、先进个人、活动积极分子申请表》《湖北大学2020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申报表彰汇总表》等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附件见社会实践开展通知http://gs.hubu.edu.cn/info/1039/6321.htm联系人:张梦媛,刘丝雨,联系电话:88661287电子版材料请交至邮箱:572554342@qq.com(此处请大家注意,邮件名称为“组号+学院+组名全称”。大家请以压缩包的方式发送,每个附件分开,附件文档名称为“组号+附件序号”。)


研究生工作部

202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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