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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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助管岗位聘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01  发布作者:  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湖北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暂行办法(试行)》(校研字〔2017〕10号)、《湖北大学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校研字〔2017〕1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助管岗位聘任工作通知如下:

一、助管岗位设置

研究生助管岗位以“按需设岗、按劳取酬、竞争上岗、增强能力”的原则设立。助管岗位要重视对研究生协调、沟通能力和责任意识的锻炼,为研究生提供一个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训练平台。根据各学院研究生人数并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确定了各学院研究生助管岗位数。

二、助管岗位申请条件

1.全校在籍研究生;

2.品学兼优,勤奋踏实,责任心强,有较强的工作能力;

3.工作时间充足;

4.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优先。

三、助管岗位申请流程

1.学校公布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助管设岗情况,详情见附表;

2.申请助管岗位的研究生填写《湖北大学研究生助管岗位申请表》,经导师和培养单位同意后,于34日前上交至设岗单位;

3.各设岗单位根据申请人的具体情况、岗位需求,采用面试、考察等方式,确定聘用研究生助管的名单,38报送研究生工作部。

四、助管岗位管理、考核与津贴发放

1.助管试用期为两周,试用不合格或从事助管期间因其他原因不能继续从事助管工作的,各设岗单位须及时辞退;试用合格的正式聘为研究生助管;

2.助管工作时间原则上每周不少于12小时,岗位津贴标准为800元/月;

3.各设岗单位开展对研究生助管的岗位培训与工作指导,明确工作职责与岗位要求,做安全保密教育,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

4.按照“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对研究生助管进行管理与考核。受聘研究生助管和各设岗单位按时填写《湖北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考核表》,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岗位职责履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出勤情况和工作绩效等。各设岗单位根据考核结果填写《湖北大学研究生助管工资发放单》,与《考核表》一并交至研究生工作部审核。

5.研究生工作部核定考核结果根据考核情况,按照规定的经费渠道统一发放标准津贴。对出现不适合从事岗位工作或出现重大工作失误的研究生助管,及时协商解除聘任。

研究生工作部

2022年3月1日

2021-2022学年下学期湖北大学研究生助管岗位设置汇总表

设岗单位

岗位名称

设岗
人数

岗位职责


联系电话

哲学学院

研究生助管

2

协助研究生秘书、研究生辅导员完成日常工作

廖老师

88663046-817

文学院

研究生助管

4

王老师

88661267

历史文化学院

研究生助管

3

刘老师

88663837

法学院

研究生助管

2

黄老师

88660438

公共管理学院

研究生助管

2

张老师

88664311

商学院

研究生助管

4

陈老师

88666033

外国语学院

研究生助管

3

黎老师

88662889

师范学院(教育学院)

研究生助管

2

张老师

88661793

艺术学院

研究生助管

3

张老师

88665499

马克思主义学院

研究生助管

3

郭老师

88664125

新闻传播学院

研究生助管

3

费老师

88665968

数学与统计学学院

研究生助管

3

石老师

88661740-8022

物理学与电子科学学院

研究生助管

4

汪老师

88661742

化学化工学院

研究生助管

4

王老师

88662729

生命科学学院

研究生助管

5

韩老师

88661746-8003

体育学院

研究生助管

3

杨老师

88661237—8002

资源环境学院

研究生助管

4

吴老师

88661699-8001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研究生助管

5

马老师

88661729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研究生助管

4

刘老师

88662373

旅游学院

研究生助管

2

袁老师

13429898960

设岗规则

学院研究生规模(单位:人)

岗位数(单位:人)

0-200

2

200-400

3

400-600

4

600人以上

5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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