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大学各学院研究生会:
为引导我校研究生积极建立具有开拓创新、积极进取、敢为人先、团结协作精神的研究生会组织,推动湖北大学的校风学风建设,促进研究生的自育发展,鼓舞和激励我校各级研究生会组织继续蹄疾步稳、驰而不息,推进各项改革,湖北大学研究生会决定于近期开展2021-2022学年度学院院研究生会述职评优工作,以表彰在2021-2022年表现优良的先进院系研究生会,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湖北大学各院级研究生会
二、申报条件
申报优秀研究生会必须同时具备下列六个方面的条件:
(一)始终自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立场坚定,旗帜鲜明,主动接受各级党组织的领导,维护社会、学校稳定,积极参与校风、学风建设。
(二)接受校研究生会的指导,支持校研究生会工作,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积极参与校研究生会的相关活动。
(三)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积极组织学术活动、校园文化活动等。
(四)服务意识较强,积极主动为同学排忧解难,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
(五)研究生会内部形成一定的领导核心,以身作则,作风正派,工作积极,起模范作用。
(六)研究生会成员积极进取,团结友爱,热爱集体,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三、评选办法实施细则
具体请参照湖北大学优秀研究生会评选规定(修订)(见附件)
四、评选流程
优秀研究生会的评比按如下程序进行:
(一)申报。4月10日-4月15日:各院系研究生会依据《湖北大学优秀研究生会评选规定》第二章的评选条件,遵循自愿申报原则,参照第四章评选实施细则,全面总结研究生会的成果和经验,向校研究生会提交申请报告,并于规定时间将纸质版材料送达行政楼617,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研会邮箱。
(二)审核。4月16日-4月17日:根据《湖北大学优秀研究生会评选规定》,由评审组对申报优秀研究生会的材料进行审核。
(三)评选。分为线上投票、问卷调查、现场答辩三大模块。线上投票起始于4月13日,截止于4月15号;问卷调查起始于4月13日,截止于4月15号;现场答辩拟定于4月18日18:00于思睿厅举行线下述职大会。
(四)公示。述职大会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评选出优秀研究生会,并将在湖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示三个工作日。如公示期间,各院研究生会对评比结果存在异议,应当根据《湖北大学优秀研究生会评选规定》向校研究生会提出复议申请。
(五)表彰。
湖北大学研究生会
2022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