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促进研究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引导广大研究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成才观和择业观,积极创新创业,投身公益实践,努力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高素质人才,学校决定在2022届研究生毕业生中开展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具有正式学籍并取得毕业资格的2022届应届毕业研究生。
二、评选办法
优秀毕业研究生按《湖北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办法》(修订)(校研字〔2020〕2号)相关规定执行,各学院名额分配见附件。
三、评选程序
1.2022年5月16日前,各学院完成初评工作,公示无异议后,将备案表和申报表(研究生院网站—文档下载—思政处下载)纸质版交研究生工作部思政办(综合楼617室),将备案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g@hubu.edu.cn;
2.2022年5月23日前,研究生工作部完成核定和公示工作,并报学校审批;
3.2022年6月6日前,完成证书等发放工作。
附件:湖北大学2022届优秀毕业研究生名额分配表
湖北大学研究生工作部
2022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