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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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暑假期间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15  发布作者:  点击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做好研究生暑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暑期安全教育工作

    各培养单位应在假期之前开展研究生暑期安全教育工作,组织全体研究生认真学习并签订《湖北大学暑假安全责任告知书》,学生领取告知(提示)后,在《湖北大学暑假安全责任告知书签收表》(附件1)上签字签收,待省教育厅发布《高等学校暑假安全责任告知书》后再单独予以提示。学院需确保全体学生知晓假期注意事项与要求,并指引学生在假期做到:

    1.注意人身安全。回家、返校、探亲、访友途中以及参加各种娱乐活动、体育活动(尤其是游泳)时,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不参加任何非法组织的活动,不随意将自己的有关信息提供给他人,防止上当受骗。出行在外应注意交通安全,保管好财物,严防失窃。

    2.注意个人财产安全。离校时将手提电脑、照相机、现金、饰品等贵重物品带走或妥善存放,切勿放在寝室内,以确保贵重物品的安全。

    3.注意网络安全。对不熟悉的网络游戏、直播、QQ群、贴吧等不接触不参与,警惕各类电信诈骗和网络诈骗,发现问题及时报警;增强金融风险防范意识,不参与网络不良借贷。强化网络法制教育,引导学生做守法遵规的网络公民。

    4.加强研究生集体活动管理,注意暑期社会实践团队安全。各学院应随时关注学院研究生暑期社会实践团队安全情况,重要安全情况和信息要在第一时间上报。密切关注极端天气变化和服务地区的自然、地质条件,做好突发事件的应对预案与处置。

    二、研究生暑期安全管理工作

    1.根据学校2023年假期工作总体要求,学生原则上不留校。确有承担重要科研任务且必须使用学校实验室设备资源的研究生,需填写2023年暑期研究生留校开展科研工作申请表》(附件2),经导师同意、学院严格审核后报研工部备案方可留校。各学院对假期开展实验的研究生应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研究生导师应对留校研究生在假期期间的人身安全负责。

    2.各学院成立以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工作专班,加强对留校研究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加强人文关怀。严格执行研究生留校期间院领导值班制度,明确暑期研究生留校工作负责人和留校学生联络人,针对研究生延迟离校时段、住宿区间、留校工作安排等情况制定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

    3.统计研究生暑期去向。各学院需统计填写2023年研究生暑期去向统计表》(附件3),掌握学生暑期去向。

    4.按时提交各项材料。各学院需在6月20号之前将以下材料纸质版交到研究生工作部619室

    ①湖北大学暑假安全责任告知签收表》(附件1)

    ②2023年暑期研究生留校开展科研工作申请表》(附件2)

    ③2023年暑期研究生去向统计表》(附件3)

    ④各学院院领导及工作人员值班表、学院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

    同时将附件 1 、附件3和值班表电子版发至邮箱yg@hubu.edu.cn

    5.加强联络和管理。研工部负责组建相关工作人员联络管理微信(QQ)群,建立假期工作人员通联表。各学院负责组建留校研究生微信(QQ)群,及时沟通和反馈学生情况,动态掌握假期学生离校、返校情况,每日15:00前在联络管理群内报平安情况。各学院有特殊情况或紧急情况,要按照《湖北大学重要紧急信息报送工作办法(修订)》(校党办字【2021】35号)文件精神,及时向校长办公室、研究生工作部、安全保卫部报告。

 

 

                                              研究生工作部

2023年6月15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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