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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度湖北大学“优秀研究生会”评比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28  发布作者:  点击数:

湖北大学各培养单位研究生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按照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并结合《关于巩固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成果的若干措施》文件要求,支持和引导研究生会更好地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更好地团结凝聚全体研究生、更好地服务代表广大研究生群体,进一步提升研究生会基层组织的工作规范性,湖北大学研究生会决定于近期开展2023-2024学年度学院研究生会述职评优工作,以表彰在2023-2024学年里表现优良的先进院系研究生会,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湖北大学各培养单位研究生会

二、申报条件

申报优秀研究生会必须同时具备下列六个方面的条件: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用理论武装头脑,坚定理想信念,以加强对同学的政治引领为根本,以全心全意服务同学为宗旨,维护社会、学校稳定,积极参与校风、学风建设。

(二)接受校研究生会的指导,支持校研究生会工作,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积极参与校研究生会的相关活动。

(三)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积极组织学术活动、校园文化活动等。

(四)服务意识较强,积极主动为同学排忧解难,在学生中有树立起较高威信。

(五)研究生会内部形成一定的领导核心,廉洁奉公、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能够起到积极带头作用。

(六)研究生会成员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进取,团结协作,营造出和谐友爱的团队氛围。

三、评选办法实施细则

具体请参照湖北大学优秀研究生会评选规定(见附件)

四、评选流程

优秀研究生会的评比按如下程序进行:

(一)申报。4月1日-4月3日:各院系研究生会依据《湖北大学优秀研究生会评选规定》第二章的评选条件,遵循自愿申报原则,参照第四章评选实施细则,全面总结研究生会的成果和经验,向校研究生会提交申请报告,并于规定时间将纸质版材料送达行政楼617,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研会邮箱。

(二)审核。4月4日-4月6日:根据《湖北大学优秀研究生会评选规定》,由评审组对申报优秀研究生会的材料进行审核。

(三)评选。分为日常工作量化考评、线上投票、问卷调查、学院互评及现场PPT汇报五大模块。日常工作量化考评起始于4月7日,截止于4月9日;线上投票起始于4月7日,截止于4月9号;问卷调查起始于4月7日,截止于4月9日;现场答辩拟定于4月11日举行线下述职大会。

(四)公示。述职大会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评选出优秀研究生会,并将在湖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示三个工作日。如公示期间,各院研究生会对评比结果存在异议,应当根据《湖北大学优秀研究生会评选规定》向校研究生会提出复议申请。

(五)表彰。



湖北大学研究生会

202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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