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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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清明节研究生安全教育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02  发布作者:  点击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学校统一安排,2024年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4日(星期四)至47日(星期日)放假,共4天。为做好清明节期间的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研究生安全教育

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导师应在放假前对研究生进行假期安全教育,通过组会、班会等多种形式,向学生开展人身财产安全、宿舍及实验室安全、文明祭扫安全、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安全、交通出行安全等方面的教育,引导全体学生在假期做到:

1. 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提醒学生不到缺少安全保障区域,不到违规自建房的商店、旅馆、网吧、饭馆、影院等场所。妥善保管好贵重物品,离开宿舍应关好门窗、水电,注意防火防盗。牢固树立安全意识,提高安全防范技能。

2. 遵守学生宿舍管理规定。严格遵守校纪校规及宿舍管理规定,时刻注意防火、用电安全,树立消防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学会电动车正确充电知识,严禁违规停放电动车和不当充电。严禁在宿舍内私拉乱接电源电线、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及其他违规物品等。

3. 遵守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各培养单位对假期开展实验的研究生应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研究生导师应对研究生在假期期间开展实验的安全负责。研究生不得独自在实验室开展实验,实验结束后应注意关门、关窗、断电、断水。

4. 遵守祭扫安全管理规定。清明节期间气候干燥,容易引发火灾,返乡参加祭扫的研究生应坚持文明祭扫,遵守当地相关规定,杜绝安全隐患。

5. 谨防网络电信诈骗。进一步提高网络安全、金融信贷安全意识,警惕各类电信诈骗和网络诈骗,学会甄别网络虚假宣传信息和网络陷阱,不要陷入传销、不良网络投资和借贷等骗局当中。

6. 注意交通出行安全。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不乘坐非法运营车辆,不乘坐醉酒司机的车。乘车途中,注意保管好自身财物,防止不法分子盗窃财物。密切关注目的地天气预报,不到未开发的旅游点探险、游览、观光,不进入危险水域。

二、做好假期值班及安全巡查工作

清明节假期间,各培养单位要制定和完善研究生假期安全工作预案,安排专人值班,假期值班人员需确保通讯畅通。各培养单位应定期对在校学生所在实验室、宿舍等可能造成安全事故的场所进行检查,杜绝火灾等安全事故的发生,如遇到紧急突发情况,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科学应对并立即上报。

三、做好节后返校情况统计工作

各培养单位需做好清明节假期学生的去向统计,并于47日晚进行返校点名,统计返校情况,对于未及时返校学生做好问询和情况记录,47日晚9点前,将《XX学院2024年清明假期研究生返校情况统计表》发至研工部邮箱:yg@hubu.edu.cn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202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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