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大学研究生会、各学院研究生会:
为激励在研究生会工作中表现突出、全心服务的研会成员,继续推进完善研会激励反馈机制。经研究决定,特开展本学年“研会之星”“宣传之星”的评选工作。本次评选本着“务实、高效、激励”的宗旨,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对在思想觉悟、道德修养、工作态度、工作成果、工作创新等方面表现突出的湖北大学研究生会、各学院研究生会成员进行表彰和奖励。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对象、名额、奖项分布
对象:湖北大学研究生会全体成员、各学院研究生会全体成员
名额:60个名额
(一)“研会之星”:32人(此奖项适用于湖北大学研究生会全体成员(不包含融媒体中心成员)、各学院研究生会全体成员)
(二)“宣传之星”:28人(此奖项适用于湖北大学研究生会融媒体中心及各学院研究生会在宣传工作上表现比较突出的成员)
二、评选条件
具有较高的道德水准和集体荣誉感,能够融入研究生会系统并积极为广大同学服务;工作表现突出,认真对待本职工作,责任心较强,并具有创新精神;善于团结同学,领导力较强。
三、机构设置
为保证评选活动的顺利进行,特设立湖北大学研究生会2023-2024学年“研会之星”“宣传之星”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由分管研究生思政工作的老师任组长,成员由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代表组成。
四、 评选程序及细则
(一)湖北大学研究生会“研会之星”“宣传之星”评选程序及细则
1.评选程序
按照自愿报名原则,有意参加此项评选的校研究生会成员需撰写申请表、材料,提交至指定邮箱。
风采展评:参评的同学需要结合研会工作进行个人风采展示,展示形式不限,时间控制在3-5分钟。评委会从活动参与度、展示表现、内容丰富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
2.评选细则
“研会之星”“宣传之星”主要从两个方面综合评选:研究生会月末逐级量化考核得分(70%)+评审委员会现场打分(30%)。
月末考核一次不及格,将取消“研会之星”“宣传之星”评选的资格。
(二)湖北大学各学院研究生会“研会之星”“宣传之星”评选程序及细则
1.学院成立“研会之星”“宣传之星”评选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学院的评选工作。评选工作小组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老师任组长,成员包括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等。
2.“研会之星”“宣传之星”在个人申报基础上,由学院评选工作小组择优推荐。
3.评选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充分民主的基础上择优推荐。学院在确定推荐名单后在本学院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束后报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思政办公室。
五、评比说明
(一)湖北大学研究生会
1.报名时间
2024年9月19日——2024年9月21日17:00
2.报名方法
(1)填写申请表(见附件1),并命名为“1-部门-姓名-申请表”;
(2)除申请表外,如有其他详细的申请材料,可命名为“2-部门-姓名-申请材料”(可包括个人简介、研会工作总结、其他经历等);
(3)所有材料请统一打包,并命名为“部门-姓名-研会之星申请材料”,并于9月21日17:00前发送至指定邮箱:Hubuyjs@163.com
(二)湖北大学各学院研究生会
各学院填写附件2,于9月28日17:00前上报,纸质版提交至综合楼617办公室,电子版提交至邮箱:Hubuyjs@163.com。
联系人:税卫华 冯筱涵
电子邮箱:Hubuyjs@163.com
湖北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湖北大学研究生会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