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由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湖北大学联合主办的2025年度“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活动在我校思睿厅隆重举行。活动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 走深走实十周年”为主题,面向我校师生宣传国家安全法律知识。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庭长刘刚、副庭长刘畅,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副庭长杨毅等工作人员,湖北大学安全保卫部、研究生工作部、学生工作部等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及研究生代表参加此次活动,活动由安全保卫部部长石光红主持。
宫楠法官首先进行了题为《强化法治意识,共建平安校园》的普法授课。在课程开始前,宫法官先播放了一段视频,通过几段真实发生的案例引入到本次课程的核心议题“国家安全”。紧接着,她向同学们介绍我国现存的国家安全法律体系,从概念、构成要件、处罚三个角度学习《刑法》关于危害国家安全罪的规定,并就如何预防及应对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予以指导。宫法官提到,面对此类行为,要提高政治站位,统筹安全教育与学科教育的关系,进一步丰富安全教育的形式,注重实效,同时加强法治宣传。普法授课在讲授国家安全知识的同时还与真实案件紧密结合,让在座师生再次意识到国家安全的重要性,法治素养和安全观念得到有效强化。
随后,活动进入到互动环节,同学们积极参与进行交流。来自体育学院、新闻传播学院等学院的研究生代表结合普法授课和自身的专业、感悟发表了自己对国家安全的看法。同学们纷纷表示,宫法官对相关法律知识的讲解全面且清晰,使自己深刻了解到了国家安全的内涵以及与每个人息息相关的法律条例。作为新时代青年,不仅要秉持爱国之心,坚持学习国家安全法律,更要从自身做起,将维护国家安全的意识真正融入到日常的科研与学习生活当中。


最后,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庭长刘刚进行总结讲话。他指出,高校始终是西方敌对势力企图渗透、施加影响的重点目标区域,而我国在高校领域开展国家安全相关工作过程中,既积累了一些因应对不力而留下的深刻教训,也收获了诸多成功守护国家安全的有益经验。正因如此,在高校大力推进国家安全教育显得尤为紧迫且意义重大。刘刚庭长强调,作为科研人员,要认清国内外形势,意识到维护国家安全的必要性,厚植家国情怀,强化对中国血脉的认同感,努力提升辨别是非的能力,善于识破话术、学术等方面的陷阱,弘扬社会正能量。同时,他还针对法律学科建设和校园安全教育提出了宝贵建议。
通过此次法治宣传活动,我校师生不仅深入理解了国家安全法律知识,更增强了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我校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国家安全教育,提高国家安全意识,为构建平安校园、维护国家安全贡献湖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