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大学各培养单位研究生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国两会精神,按照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并结合《关于巩固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成果的若干措施》文件要求,支持和引导研究生会更好地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更好地团结凝聚全体研究生、更好地服务代表广大研究生群体,进一步提升研究生会基层组织的工作规范性,湖北大学研究生会决定于近期开展2025-2026学年度学院研究生会组织述职评优工作,以表彰在2025-2026学年里表现优良的先进院系研究生会,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湖北大学各培养单位研究生会
二、申报条件
申报优秀研究生会必须同时具备下列六个方面的条件: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国两会精神,用理论武装头脑,坚定理想信念。以加强对同学的政治引领为根本,以全心全意服务同学为宗旨,维护社会、学校稳定,积极参与校风、学风建设。
(二)接受校研究生会的指导,支持校研究生会工作,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积极承办、协办校级活动,积极参与校研究生会的相关活动。
(三)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积极组织学术活动、校园文化活动等。
(四)服务意识较强,积极主动为同学排忧解难,在学生中树立起较高威信。
(五)研究生会内部形成一定的领导核心,廉洁奉公、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能够起到积极带头作用。
(六)研究生会成员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进取,团结协作,营造出和谐友爱的团队氛围。
三、评选办法实施细则
具体详见附件《湖北大学优秀研究生会评选规定》。
四、评选流程
优秀研究生会的评比按如下程序进行:
(一)申报与材料报送。3月25日-4月1日,各院系研究生会遵循自愿申报原则,依据《湖北大学优秀研究生会评选规定》第二章的评选条件及第四章的实施细则,全面总结工作成果和经验,撰写并提交申请报告。纸质版材料请于规定时间内,按校区分别送至武昌校区行政楼619室,或长江新区校区产教融合中心B栋602室;电子版材料请同步发送至校研会官方邮箱:Hubuyjs@163.com。
(二)审核。4月2日-4月7日,根据《湖北大学优秀研究生会评选规定》,由评审组对申报优秀研究生会的材料进行审核。
(三)评选。4月上旬,整体分为日常工作量化考评、线上投票、综合评议及现场PPT汇报考评四大模块。
(四)公示。述职大会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评选出优秀研究生会,并将在湖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示三个工作日。如公示期间,各院研究生会对评比结果存在异议,应当根据《湖北大学优秀研究生会评选规定》向校研究生会提出复议申请。
(五)表彰。
湖北大学研究生会
202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