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各研究生分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全国教育大会以及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精神,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树立一批学高身正、深受学生爱戴的优秀研究生导师典型,形成导师守正乐教,学生勤奋好学的校园文化氛围,推动我校研究生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学校决定开展湖北大学第一届“我心目中的好导师”评选活动。
一、活动名称
第一届“我心目中的好导师”评选活动
二、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
第一届“我心目中的好导师”评选活动由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党委教师工作部、校团委指导,湖北大学研究生会主办。
(二)承办单位
活动以学院分党委为单位开展,各单位评选活动由各分党委指导,院研究生会承办。
(三)校评审委员会
学校成立校评审委员会,由分管研究生工作校领导担任校评审委员会主任,由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党委教师工作部、保卫部(处)、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校团委主要负责人担任校评审委员会成员。
三、实施方案
(一)奖项设置
“我心目中的好导师”十佳奖10名,提名奖若干。
(二)参选条件
参与推选的候选人应为湖北大学在编在岗的研究生导师,评选标准如下:
1.政治素质过硬。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将思想教育与专业教育有机统一,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和模范实践者。
2.师德师风高尚。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爱岗敬业,以高尚的道德情操和人格魅力感染、引导学生,成为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承者和社会进步的积极推动者;谨遵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自觉维护公平正义和风清气正的学术环境;有责任心和使命感,尽职尽责,确保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及时给予研究生启发和指导;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
3.业务素质精湛。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执着的学术追求,关注社会需求,不断提升指导能力,对学生的学术研究给予经常性的有益指导,着力培养研究生创新能力,并积极为研究生学术水平的提高提供环境,创造机会。
4.履行“立德树人”职责。遵循研究生教育规律,创新研究生指导方式,潜心研究生培养,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切实提升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培养研究生学术创新能力、实践创新能力,增强研究生社会责任感,积极对研究生疏导心理和督导就业,做研究生成长成才的指导者和引路人。建立良好的师生互动机制,师生关系和谐融洽、深受学生好评。
(三)评选流程(4月-6月)
1.宣传发动(4月8日-4月10日)
各单位依据实际情况,制定符合本单位特点的“我心目中的好导师”评选细则。
启动校院宣传联动工作,校研会依托学校网站、广播台、新媒体平台等各类宣传途径,进行活动前期预热与氛围营造。各单位在积极配合联动宣传的基础上,应借助网站、新媒体、展板、海报等各类形式,进行评选活动的启动宣传和讲解工作,鼓励研究生同学以客观公正的态度积极参与本届“我心目中的好导师”评选。
同时,各单位选拔“导师代言人”团队,开展导师故事挖掘、视频制作、风采展示筹备等工作,为宣传及校级评选工作奠定基础。
2.各单位推选(4月11日-4月24日)
(1)广泛推荐
各单位需保证全体研究生的充分参与,推荐可采用学生自由推荐、课题组推荐、党支部推荐、班级推荐等方法,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推荐方式。在广泛推荐过程中,推荐人需主动与被推荐导师的指导的研究生充分沟通,了解教师的基本情况。
(2)资格审核
各单位负责对广泛推荐环节的导师资格进行审查,如发现拟推荐导师不符合参评条件,或存在学术道德、学风评价等方面有疑义的,应及时取消其资格。
(3)事迹宣传
各单位应全面了解拟推荐导师情况,积极搜集生动鲜活的师生故事并整理相关申请材料。可依托“导师代言人”团队,通过院系网站、微信公众平台、海报展示、易拉宝展示、视频制作、教师分享会等形式,于教学楼、宿舍楼、实验楼等地点,对本单位最终推荐教师进行线上线下宣传。
(4)各单位推选
各单位根据被推荐教师名单组织研究生开展推选工作。评选过程务必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广泛在学生群体中开展投票。投票可通过党支部扩大会议、班会、实验室组会、研究生全体大会等形式进行。各院研究生会负责审核拟推荐导师的相关材料,并报送学院分党委,经审核公示,推选1名“我心目中的好导师”候选人参与校级评选。
(5)材料提交
各单位推荐参选“我心目中的好导师”十佳奖的导师,需提交以下资料:
纸质版:
① 《湖北大学第一届”我心目中的好导师”推荐表》(附件),院党委审核并加盖党委公章;
②推荐导师事迹材料。
电子版:
①《湖北大学第一届“我心目中的好导师”推荐表》;
②推荐导师一寸登记照;
③推荐导师生活照3张;
④推荐导师个人事迹简明版及推荐词;
⑤“导师代言人”团队名单;
⑥现场投票研究生代表名单;
纸质版材料于4月24日中午12:00前,提交至研究生院思想政治教育办公室(综合楼636室)。电子版材料以“单位名称+姓名”命名,并发送至邮箱:895640790@qq.com(联系人:张逸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3.校级评选(4月25日-5月16日)
(1)网络投票
微信投票:通过“湖北大学研究生会”官方微信平台,开通第一届“我心目中的好导师”评选投票专题投票链接,进行网络投票工作。(具体投票方案另行公布)
(2)现场展示
学校集中组织各“导师代言人”团队展示被推荐导师个人事迹,展示者可以运用PPT、视频、表演、演讲等各种形式生动展现导师们最精彩的个人事迹。
(3)现场投票
由各学院研究生代表组成现场学生评审团,各学院派出的研究生代表人数相等,全部展示结束后进行无记名投票。
(4)学校评审
召开校评审工作会议,对湖北大学研究生会组织的网络投票情况,现场展示环节投票情况进行审核,并结合师德师风、学术造诣、教学科研工作表现、“立德树人”职责履行情况,评选出第一届“我心目中的好导师”十佳奖。
4.结果公示(5月17日-5月19日)
在全校范围内进行第一届“我心目中的好导师”十佳奖获奖名单公示。
5.宣传报道(6月-12月)
评选活动结束后,学校将进行宣传联动工作,对湖北大学第一届“我心目中的好导师”获奖者展开宣传报道,营造立德树人,尊师重道的良好氛围。
(四)表彰颁奖(另行通知)
根据评审及公示最终结果,“我心目中的好导师”十佳奖获奖导师所在团队同时被评为十佳“导学团队”,主办方将根据学校整体工作安排,举行“我心目中的好导师”颁奖仪式。
四、组织保障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学院分党委要认真安排好本次评选工作,为评优工作的开展创造有利条件。
2.广泛动员、精心组织。积极发动师生参与,加强对学生组织开展工作的指导,加大对工作过程的监督审核,确保评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注重校院配合联动,加强评选全过程宣传报道力度,充分挖掘和树立优秀导师典型,努力营造崇教厚德、尊师重道、教书育人的良好氛围。
湖北大学研究生院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湖北大学研究生会
2019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