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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湖北大学第一届“我心目中的好导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03  发布作者:  点击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各研究生分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全国教育大会以及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精神,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树立一批学高身正、深受学生爱戴的优秀研究生导师典型,形成导师守正乐教,学生勤奋好学的校园文化氛围,推动我校研究生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学校决定开展湖北大学第一届“我心目中的好导师”评选活动。

一、活动名称

第一届“我心目中的好导师”评选活动

二、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

第一届“我心目中的好导师”评选活动由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党委教师工作部、校团委指导,湖北大学研究生会主办。

(二)承办单位

活动以学院分党委为单位开展,各单位评选活动由各分党委指导,院研究生会承办。

(三)校评审委员会

学校成立校评审委员会由分管研究生工作校领导担任校评审委员会主任,由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党委教师工作部、保卫部(处)、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校团委主要负责人担任校评审委员会成员。

三、实施方案

(一)奖项设置

“我心目中的好导师”十佳奖10名,提名奖若干。

(二)参选条件

参与推选的候选人应为湖北大学在编在岗的研究生导师,评选标准如下:

1.政治素质过硬。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将思想教育与专业教育有机统一,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和模范实践者。

2.师德师风高尚。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爱岗敬业,以高尚的道德情操和人格魅力感染、引导学生,成为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承者和社会进步的积极推动者;谨遵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自觉维护公平正义和风清气正的学术环境;有责任心和使命感,尽职尽责,确保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及时给予研究生启发和指导;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

3.业务素质精湛。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执着的学术追求,关注社会需求,不断提升指导能力,对学生的学术研究给予经常性的有益指导,着力培养研究生创新能力,并积极为研究生学术水平的提高提供环境,创造机会。

4.履行“立德树人”职责。遵循研究生教育规律,创新研究生指导方式,潜心研究生培养,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切实提升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培养研究生学术创新能力、实践创新能力,增强研究生社会责任感积极对研究生疏导心理和督导就业,做研究生成长成才的指导者和引路人。建立良好的师生互动机制,师生关系和谐融洽、深受学生好评。

(三)评选流程(4-6月)

1.宣传发动48-410日)

各单位依据实际情况,制定符合本单位特点的“我心目中的好导师”评选细则。

启动校院宣传联动工作,校研会依托学校网站、广播台、新媒体平台等各类宣传途径,进行活动前期预热与氛围营造。各单位在积极配合联动宣传的基础上,应借助网站、新媒体、展板、海报等各类形式,进行评选活动的启动宣传和讲解工作,鼓励研究生同学以客观公正的态度积极参与本届“我心目中的好导师”评选。

同时,各单位选拔“导师代言人”团队,开展导师故事挖掘、视频制作、风采展示筹备等工作,为宣传及校级评选工作奠定基础。

2.各单位推选411-424日)

1)广泛推荐

各单位需保证全体研究生的充分参与,推荐可采用学生自由推荐、课题组推荐、党支部推荐、班级推荐等方法,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推荐方式。在广泛推荐过程中,推荐人需主动与被推荐导师的指导的研究生充分沟通,了解教师的基本情况。

2)资格审核

各单位负责对广泛推荐环节的导师资格进行审查,如发现拟推荐导师不符合参评条件,或存在学术道德、学风评价等方面有疑义的,应及时取消其资格。

3)事迹宣传

各单位应全面了解拟推荐导师情况,积极搜集生动鲜活的师生故事并整理相关申请材料。可依托“导师代言人”团队,通过院系网站、微信公众平台、海报展示、易拉宝展示、视频制作、教师分享会等形式,于教学楼、宿舍楼、实验楼等地点,对本单位最终推荐教师进行线上线下宣传。

4)各单位推选

各单位根据被推荐教师名单组织研究生开展推选工作。评选过程务必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广泛在学生群体中开展投票。投票可通过党支部扩大会议、班会、实验室组会、研究生全体大会等形式进行。各院研究生会负责审核拟推荐导师的相关材料,并报送学院分党委,经审核公示,推选1名“我心目中的好导师”候选人参与校级评选。

5)材料提交

各单位推荐参选“我心目中的好导师”十佳奖的导师,需提交以下资料:

纸质版:

《湖北大学第一届”我心目中的好导师”推荐表》(附件),院党委审核并加盖党委公章;

②推荐导师事迹材料。

电子版:

①《湖北大学第一届“我心目中的好导师”推荐表》;

②推荐导师一寸登记照;

推荐导师生活照3张;

推荐导师个人事迹简明版及推荐词;

⑤“导师代言人”团队名单;

⑥现场投票研究生代表名单;

纸质版材料于424日中午12:00前,提交至研究生院思想政治教育办公室(综合楼636室)。电子版材料以“单位名称+姓名”命名,并发送至邮箱:895640790@qq.com(联系人:张逸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3.校级评选425-516日)

1)网络投票

微信投票:通过“湖北大学研究生会”官方微信平台,开通第一届“我心目中的好导师”评选投票专题投票链接,进行网络投票工作(具体投票方案另行公布)

2)现场展示

学校集中组织各“导师代言人”团队展示被推荐导师个人事迹,展示者可以运用PPT、视频、表演、演讲等各种形式生动展现导师们最精彩的个人事迹。

3)现场投票

由各学院研究生代表组成现场学生评审团,各学院派出的研究生代表人数相等,全部展示结束后进行无记名投票。

4)学校评审

召开校评审工作会议,对湖北大学研究生会组织的网络投票情况,现场展示环节投票情况进行审核,并结合师德师风、学术造诣、教学科研工作表现、“立德树人”职责履行情况,评选出第一届“我心目中的好导师”十佳奖。

4.结果公示517-519日)

在全校范围内进行第一届“我心目中的好导师”十佳奖获奖名单公示。

5.宣传报道6-12月)

评选活动结束后,学校将进行宣传联动工作,对湖北大学第一届“我心目中的好导师”获奖者展开宣传报道,营造立德树人,尊师重道的良好氛围。

(四)表彰颁奖(另行通知)

根据评审及公示最终结果,“我心目中的好导师”十佳奖获奖导师所在团队同时被评为十佳“导学团队”,主办方将根据学校整体工作安排,举行“我心目中的好导师”颁奖仪式。

四、组织保障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学院分党委要认真安排好本次评选工作,为评优工作的开展创造有利条件。

2.广泛动员、精心组织。积极发动师生参与,加强对学生组织开展工作的指导,加大对工作过程的监督审核,确保评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注重校院配合联动,加强评选全过程宣传报道力度,充分挖掘和树立优秀导师典型,努力营造崇教厚德、尊师重道、教书育人的良好氛围。


湖北大学研究生院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湖北大学研究生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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