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现就组织2017级研究生心理健康教育讲座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对象
2017级研究生
二、工作安排
1、此次研究生心理健康讲座以研究生院统筹协调、学院组织为主,各学院自行安排时间和地点,参考研究生院提供的心理健康讲座授课老师名单(见附件一),组织心理健康讲座。
2、各学院于11月30日前以纸质版形式填报《湖北大学研究生心理健康教育讲座申报表》(见附件二),送研究生院634思政办公室审批,由研究生院统一核发讲座劳务,授课计划一经制定不可随意更改。
3、各学院要认真策划做好心理健康讲座宣传,精心组织实施本单位讲座,及时将活动报道上传至研究生院网站等媒体,以扩大活动影响力。
湖北大学研究生院
2017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