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力以赴做好稳就业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0〕10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高校毕业生留汉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武政办〔2020〕20号)等文件要求,现就2020届毕业研究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发放有关事宜函告如下:
一、发放对象
湖北大学2020届毕业研究生。
二、发放程序
(一)申报。各学院填写《武汉市2020届大中专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名册》(见附件)、与花名册请于5月12日11:00前将电子文件发送至电子邮箱767357074@qq.com。(之前申报过的学生无法再次申报)
(二)拨付。市人社部门将审核资料送市财政部门,并协调市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于6月15日前拨付到我校在银行开设的账户后,将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到毕业生在银行开立的个人账户。
三、补贴标准及经费来源
补贴标准为1400元/人,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列支。
四、工作要求
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学院切实发挥好补贴资金鼓励和支持毕业生积极求职创业的作用。
特此函告。
联系人:吕晓芸
联系电话:027-88661287
研究生院就业办
2020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