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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拔优秀研究生参加2016年度海外游学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21  发布作者:  点击数:

各学院:

为深入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加快培养国际化高素质创新型人才,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实施“湖北高校优秀大学生海外游学计划”的通知》(鄂教高办函〔2013〕1号)、《关于2016年度湖北高校优秀大学生海外游学计划有关准备工作的通知》等精神,现将2016年度优秀大学生海外游学计划选拔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

2015级、2014级全日制普通博士、硕士研究生(不含应届毕业生)。

1、政治思想好,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

2、道德品质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3、省教育厅项目和自筹项目候选人各科专业成绩排名本专业年级前50%,研究生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突出。

4、达到所赴国家(地区)语言水平的要求,具有良好的外语沟通能力,能熟练使用外国语进行课程学习。

二、选拔计划

1、“湖北高校优秀大学生海外游学计划”(省教育厅项目): 8人。

2、学院(或学科、专业、导师、团队)资助游学计划和自筹游学计划: 共8人左右。

三、报名与选拔

(一)报名

学生自愿报名,时间为2016年4月21日至25日。学生填写《湖北大学优秀学生海外游学计划申请表》(附件1),并附在校期间的学习成绩单,能证明外语水平的材料(如:托福成绩、雅思成绩、CET-6成绩、WSK成绩、留学经历等),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等复印件材料。研究生交给所在学院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

(二)选拔

1、学院初选。学院根据学生申请表和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初选学生名单。学院于4月26日上报推荐汇总表(附件2)和入选学生的《湖北大学优秀学生海外游学计划申请表》纸质档及申报材料,研究生材料交研究生院培养办(632室)。

2、学校选拔。研究生院组织入选人员参加综合素质面试,综合素质面试时间和地点及参加人员名单另行通知。学校将根据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学生专业必修课成绩以及在校综合表现等,确定初录名单。

3、校内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入选名单。

四、经费说明

“湖北高校优秀大学生海外游学计划”(省教育厅项目)教育厅资助2万元/生。所有项目学校资助2万元/生,学院有配套资助的学生优先推荐。据实结算,超出资助额度费用由学生自理。鼓励学院利用各类人才培养、学科建设或专业改革等专项经费资助学生游学。

五、其他事项

1、游学时间及预算经费。时间安排在本年度暑假,约为4周。预算经费:总费用约为5.5万元/生左右。

2、学生的游学计划申请一旦获得学校批准,不能中途退出。故请有意向参选的学生务必充分考虑自己的学习计划,充分考虑游学计划可能会对其学业造成的影响(如可能延期答辩、延期毕业等),以及个人自理经费承担能力,慎重提出游学申请。

附件:1、湖北大学优秀大学生海外游学计划申请表

2、优秀大学生海外游学计划推荐名单汇总表

湖北大学研究生院

2016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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