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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大学招收2016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5-09-15  发布作者:  点击数:

湖北大学是湖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的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学校拥有理论经济学、中国史、生物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中国语言文学等5个博士一级学科授权点,22个硕士一级学科授权点,教育、金融、国际商务、翻译、汉语国际教育、体育、工程、应用统计、农业、艺术、新闻与传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等14个专业硕士学位点。

一、申请条件

1.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成绩优秀且获得本科就读高校的推荐免试资格和推荐免试指标,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2.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二、招收专业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教育中的教育管理等4个专业学位招生类别(领域)之外的所有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招收推免生。招收推免生总人数不超过我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50%

三、选拔程序

1.考生填报志愿

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推免服务系统 928日左右开通)填报报考信息。

2.学校发复试通知

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尽快通过服务系统确认是否同意复试。复试的具体安排(时间、地点)由招生学院通知考生。

3.复试

我校招收推免生复试形式由招生学院自行确定,复试一般为综合能力面试,由复试专家组以面试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含诚信考核)、综合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查。

4.办理拟录取手续

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复试合格者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及时通过服务系统接受待录取通知。

四、奖助政策

1.推免生入学后,评一等新生学业奖学金(12000//年),并发放国家助学金(6000//年),还可参评国家奖学金(20000/人)。学校还设有学科竞赛奖学金等多种奖学金项目。

2.学校设有资助研究生出国(出境)参加国际学术会议、高水平论文培育等创新人才培养项目,鼓励研究生参加国际学术交流和科学研究活动。

我校3个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设立专项经费,对进入中心学习的研究生给予200-500/月的资助(同时享受学校的奖助学金):有机化工新材料(化学、化工、材料、物理、电科相关专业)、生物资源绿色转化(基因资源、酶工程与应用、代谢工程与应用相关专业)、信息化与基础教育均衡发展(课程与教学论、教育技术学、教育学原理相关专业)。

3.学校设有“三助”岗位(“助教”、“助研”、“助管”),对承担科研、教学、管理相关工作任务的研究生给予奖助。

推荐免试攻读我校硕士研究生的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可在本科阶段修读部分硕士阶段课程、在导师的指导下参与科研活动,录取为学术型研究生者(专项计划除外)可申请参选“十年树人计划”。

五、其他事项

1.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否则不予录取。考生在复试报到时需交验以下材料:

1)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2)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推荐院校教务处盖章);

3)其他有关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其他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件。

2.未按期获得毕业证书的推免生,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

3.推免生的录取类别为非定向,且须按要求将个人档案转入我校研究生院。

4.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

湖北大学纪委:027-88663907jiwei@hubu.edu.cn

湖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27-88663060yjsc@hubu.edu.cn

附件:招收推免生专业目录

湖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5年9月15日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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