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激励我校研究生刻苦钻研、全面发展,学校决定开展2014—2015学年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含学业优秀奖学金、科研成果奖学金、科技竞赛奖学金、文体活动奖学金和社会公益奖学金)和优秀研究生干部等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学业优秀奖学金“、“科研成果奖学金”、“科技竞赛奖学金“、”文体活动奖学金“和”社会公益奖学金“评选对象为基本学制年限内全日制在籍研究生(不含2014、2015年录取的研究生);
2.“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对象为基本学制年限内全日制在籍研究生(不含2015年入学的研究生)。
二、评审办法
按《湖北大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管理办法》(校研字﹝2012﹞22号)、和《湖北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办法》(校研字﹝2012﹞21号)相关规定执行,各学院名额分配见附件。
三、评审程序
1.10月26日前,各学院完成初评及公示工作(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并将奖学金备案表(电子和纸质版)、申报表(纸质版)(可在研究生院网站文档奖助下载处(奖助)下载)交研究生院思想政治教育办公室(综合楼634室);
2.11月6日前,研究生院完成核定和公示工作;
3.11月30日前,完成证书发放等工作。
四、其他事项
1.所有成果应于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期间取得;
2.申报者需提供成果复印件一份。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应包括期刊封面、封底和目录;ONLINE学术论文应有年卷期页码或DOI号(均能经权威机构检索认定)。
附件:1.申报表
2.备案表
湖北大学研究生院
2015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