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了加强研究生教学改革,改善高层次人才培养的基础条件,促进我校研究生教育整体水平的提高,学校决定启动 “湖北大学2015年度研究生教材建设项目”立项工作。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 申报要求
1.我校目前从事研究生教学工作,并具有正、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者均可申报。
2.本次拟资助出版的研究生教材必须是湖北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中确定的学术学位一级学科基础课程、二级学科专业课程、专业学位核心课程的教材。为体现教材的权威性,一般应由各学科中具有较高学术威望或丰富教学实践经验的任课教师主持编写。
3.申报条件:
(1)符合国家有关教育政策、法规;
(2)适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培养要求和研究生教学与学习方式的特点,符合研究生培养目标;
(3)依据不同学科、类型和规格研究生培养的需要,遵循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
(4)注意吸收国外同类教材优秀成果,跟踪世界最新科学研究方向,反映新知识、新成就,采用有益和有效的新经验、新方法体系,在国内同类教材中较为先进;
(5)从研究生教育发展的实际情况出发,理论严谨、结构合理、体例统一、文字精炼,具有比较广泛的适用性。教材的主干内容一般应包括:本学科的基本原理、最新发展情况、有待解决的前沿性问题及思路、参考文献目录等。
(6)三位同专业(个别专业可以是相近专业)的教授或相当职称者的详细评语和推荐意见。三位推荐者中至少有一位是校外专家。
4.译著和学术专著不属于本次资助范围。
二、 申报审批程序
1.项目负责人向所在学院提交《湖北大学研究生教材建设项目立项申报表》(附件1)、教材书稿或讲义、专家详细评语及推荐意见。
2.申报工作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负责组织。对拟申报的教材,申报学院应提交推荐报告,每个学院推荐名额不超过2项。2015年12月12日前学院组织初评,并向研究生院提交推荐名单及申报材料。材料纸质版(《立项申报表》一式五份,其他纸质材料各一份)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综合楼632室),电子文档通过OA提交,电话:88661395。
3.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确定资助对象及资助额度。
三、 组织出版
1.获资助出版的教材应在该书扉页上标记“湖北大学研究生教材建设项目资助”字样。
2.获资助出版的研究生教材由项目负责人自立项开始二年内组织并完成出版工作。
3.教材出版后,项目负责人应在一个月内向研究生院提交20本教材样书,用于存档和交流。
4.项目负责人有义务将教材出版后的使用情况、学术界的反映和获奖情况向研究生院提交书面报告。
四、资助经费
1.在“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前提下,今年拟继续资助出版4部左右研究生教材,学校资助额度不超过每部3万元人民币。
2.项目负责人经与选定的出版社签订出版合同后,学校根据出版合同直接将资助经费划拨至该出版社。
附件:《湖北大学研究生教材建设项目立项申报表》
研究生院
2015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