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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级研究生心理健康讲座及心理测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0-19  发布作者:  点击数:

各学院:
   现就组织2016级研究生心理健康讲座及心理测评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对象
   2016级研究生(不含MBA、MPA)。

二、心理健康讲座工作

1)此次研究生心理健康讲座以研究生院统筹协调、学院组织为主,各学院在2016年10月20日—11月20日期间自行安排时间和地点,参考研究生院提供的心理健康讲座授课老师名单(见附件一),组织心理健康讲座。

2)各学院于10月31日前以纸字版形式填报《湖北大学研究生心理健康教育讲座申报表》(见附件二),送研究生院634思政办公室审批,由研究生院统一核发讲座劳务授课计划一经制定不可随意更改。

3)各学院要认真策划做好心理健康讲座宣传,精心组织实施本单位讲座,及时将活动报道上传至研究生院网站等媒体,以扩大活动影响力。

三、心理测评工作
1)心理测评施测量表
  《卡特尔十六种人格因素测验》(16PF)
  90项症状清单》(SCL-90)

2)心理测评工作时间及地点。

此次研究生心理测评以学院组织为主,各学院在2016年10月20日—11月10日期间自行安排时间和地点,组织学生登录心理测评网站测评。

3)心理测评方式

研究生登陆心理测评网(http://psy.hubu.edu.cn/psy/)→登录系统输入用户名及密码(用户名为学号、密码均123456)→核对并补充个人基本信息,并点击“保存”→点击“心理测评”→进入测评页面点击“心理测评“,即可进行测评(详细步骤见附件三)

4)心理测评说明

1.按时完成心理测评的研究生可于2016年12月1日——2016年12月31日后,凭学号与密码登录心理测评网站,查看测评结果;

2.对心理测评结果有疑问的研究生,可在工作日向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咨询,咨询电话:88739571。
 

湖北大学研究生院
                    2016年10月19日

附件一:心理健康讲座授课老师名单

附件二:湖北大学研究生心理健康教育讲座申报表

附件三:2016级新生网络心理测评上机操作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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