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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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3年下半年送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双盲评审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名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20  发布作者:  点击数:

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湖北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修订)和第十二届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精神,按照公平、公开的原则,校学位办基于“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从2023年下半年申请硕士学位的学生中随机抽取出送教育部双盲评审研究生学位论文。现将送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双盲评审论文予以公布(见附件1)。请相关学院及时通知相关研究生及其指导教师,按《关于做好2023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校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提交学位论文。

一、提交时间

考虑专家评审周期和产生增评的可能性,博士论文须在9月28日前完成送审,硕士论文须在10月10日前完成送审,请学院把控好时间安排。11月14日17:00结束论文送审工作,如11月14日17:00仍未收到评阅反馈结果(含增评),申请人不能参加本次论文答辩。

二、提交材料清单

1、电子材料:包括博士学位申请人和抽中送教育部双盲评审硕士学位申请人,具体材料要求(见附件2)。

2、纸质材料:学院送审论文查重结果汇总表(见附件3),含学院对所有学位论文的送审意见

三、提交形式

准备好所需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前往626学位办办理论文送审事宜。

四、评审结果

教育部学位与研究中心的论文评阅时间不超过30工作日。双盲评审的学位论文通过评审后,研究生方可参加学位论文答辩。

湖北大学学位办公室

2023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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