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湖北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暂行办法(试行)》(校研字〔2017〕10号)、《湖北大学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校研字〔2017〕1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助管岗位聘任工作通知如下:
一、助管岗位设置
研究生助管岗位以“按需设岗、按劳取酬、竞争上岗、增强能力”的原则设立。助管岗位要重视对研究生协调、沟通能力和责任意识的锻炼,为研究生提供一个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训练平台。根据各学院研究生人数并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确定了各学院研究生助管岗位数。
二、助管岗位申请条件
1.全校在籍研究生;
2.品学兼优,勤奋踏实,责任心强,有较强的工作能力;
3.工作时间充足;
4.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优先。
三、助管岗位申请流程
1.学校公布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助管设岗情况,详情见附表;
2.申请助管岗位的研究生填写《湖北大学研究生助管岗位申请表》,经导师和培养单位同意后,于9月14日前上交至设岗单位;
3.各设岗单位根据申请人的具体情况、岗位需求,采用面试、考察等方式,确定聘用研究生助管的名单,于9月16日前报送研究生工作部。
四、助管岗位管理、考核与津贴发放
1.助管试用期为两周,试用不合格或从事助管期间因其他原因不能继续从事助管工作的,各设岗单位须及时辞退;试用合格的正式聘为研究生助管;
2.助管工作时间原则上每周不少于12小时,岗位津贴标准为800元/月;
3.各设岗单位开展对研究生助管的岗位培训与工作指导,明确工作职责与岗位要求,做好安全保密教育,并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
4.按照“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对研究生助管进行管理与考核。受聘研究生助管和各设岗单位按时填写《湖北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考核表》,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岗位职责履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出勤情况和工作绩效等。各设岗单位根据考核结果填写《湖北大学研究生助管工资发放单》,与《考核表》一并交至研究生工作部审核。
5.研究生工作部核定考核结果。根据考核情况,按照规定的经费渠道统一发放标准津贴。对出现不适合从事岗位工作或出现重大工作失误的研究生助管,及时协商解除聘任。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2年9月12日
附:
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助管岗位设置汇总表
设岗单位 |
岗位名称 |
设岗 人数 |
岗位职责 |
|
联系电话 |
哲学学院 |
研究生助管 |
3 |
协助研究生秘书、研究生辅导员完成日常工作 |
董老师 |
13886096088 |
文学院 |
研究生助管 |
4 |
王老师 |
15927595117 |
历史文化学院 |
研究生助管 |
4 |
刘老师 |
18086483239 |
法学院 |
研究生助管 |
3 |
黄老师 |
18607218851 |
公共管理学院 |
研究生助管 |
3 |
张老师 |
13018001299 |
商学院 |
研究生助管 |
4 |
吴老师 |
13477049437 |
外国语学院 |
研究生助管 |
3 |
黎老师 |
13212733486 |
师范学院 |
研究生助管 |
3 |
张老师 |
18327088469 |
艺术学院 |
研究生助管 |
3 |
张老师 |
18971066926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研究生助管 |
4 |
孙老师 |
17762485037 |
新闻传播学院 |
研究生助管 |
4 |
刘老师 |
17363320723 |
数学与统计学学院 |
研究生助管 |
4 |
石老师 |
18627179109 |
物理学与电子科学学院 |
研究生助管 |
4 |
杨老师 |
17862327897 |
化学化工学院 |
研究生助管 |
4 |
曾老师 |
18971313482 |
生命科学学院 |
研究生助管 |
5 |
沙老师 |
15202751448 |
体育学院 |
研究生助管 |
3 |
杨老师 |
15071201299 |
资源环境学院 |
研究生助管 |
4 |
吴老师 |
13277989652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研究生助管 |
5 |
段老师 |
15605176289 |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
研究生助管 |
5 |
龚老师 |
18272071741 |
旅游学院 |
研究生助管 |
2 |
周老师 |
15002705369 |
设岗规则 (主要以全日制人数作为测算标准,参考非全日制学生人数统筹考虑) |
全日制研究生人数 |
助管名额 |
600人以上 |
5 |
300人-600人 |
4 |
100人-300人 |
3 |
100人以下 |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