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首 页研究生管理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湖北大学研究生网格化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20  发布作者:  点击数:


为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不断提升我校研究生教育管理与服务的规范化、精细化和科学化水平,进一步压实导师在立德树人中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凸显研究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主体性,增强研究生集体责任感和凝聚力现就做好2023-2024学年我校研究生网格化管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 将全体全日制研究生纳入学生网格。各学院要建立学院党委统抓、研究生导师指导、研究生秘书和专兼职辅导员具体负责的研究生日常管理工作机制,及时更新、完善研究生网格化管理图,将全日制在读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纳入学生网格化管理中,确保网格化管理对学生的全覆盖,做到安全管理无缝隙,不漏一人。

2. 严格落实导师第一责任人职责。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文件精神,研究生导师应承担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统筹做好所指导全体研究生的教育及管理工作。同时,导师需指派一名研究生作为学生网格管理员,学生网格管理员负责协助导师做好管理和服务工作。学生有多名导师指导的,由学院根据培养环节和学生学习科研实际,将此类学生纳入相应导师负责的网格。同一名研究生不得在存在于两个网格之中。

3. 加强各级研究生网格员的培训。各学院要将研究生网格员纳入学生干部管理队伍,组织开展对研究生网格员的全面培训,明确研究生网格员的职责任务和工作流程,明确学生网格员要在第一时间向导师、研究生辅导员或研究生秘书报告以下情况:

1)学生情绪低落、反常,精神紧张,睡眠或饮食出现异常;

2)学生因学业困难、就业困难、经济困难导致压力大,行为异常;

3)学生晚归、不归或失联(须第一时间联系了解情况并报告);

4)学生家庭关系紧张或家庭出现重大变故导致心理、行为异常;

5)学生患病较为严重;

6)学生陷入非法校园贷或参与非法集资;

7)毕业生因个人在未来发展方面与家长产生严重冲突而导致情绪低落,行为异常;

8)学生有自杀、自伤或伤害他人意念和行为;

9)学生因失恋导致情绪反常、行为异常;

10)其它异常情况

4. 做好工作记载。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将网格化管理、异常情况预警及处置等信息进行详细记载,及时更新完善学生网格化管理表,于2023113日前将《学院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与日常管理组织架构表》(附件1),《学院研究生网格化小组信息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g@hubu.edu.cn;纸质版(需导师签名,加盖学院党委公章)交至研究生工作部(综合楼619室)。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31020

关闭

研究生院
青春湖小研

湖北大学研究生院 版权所有!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368号 邮编:430062

电话:027-88661191  邮件:yjsc@hubu.edu.cn